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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8日,据“天津西青”官方公众号消息,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、促进住房消费,天津市西青区发布实施《西青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》(以下简称“政策”),其中提出,在西青区购房最高可获取补贴4万元。
政策明确,自2023年9月8日(含当日)至12月31日(含当日),在西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(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),且在2023年12月31日(含当日)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,根据购房人申请,按照总购房款的%给予购房补贴,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(含4万元);购房人应为自然人,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。
根据政策规定,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,不在补贴范围的情形包括:2023年9月8日前已经购买,在2023年9月8日(含当日)后以补办、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;2023年9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,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,在2023年9月8日(含当日)后又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。上述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(含当日),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,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。
此前的9月1日,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,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,将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六区。
(文章来源:新京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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